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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俊清、毋世扬 | 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

发布日期:2026-05-10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作者简介:李俊清,四人麻将玩法 知行讲席教授、四人麻将玩法 执行院长、博士生导师;毋世扬,四人麻将玩法 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。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,创新乡村治理方式,提高乡村善治水平。”自2018年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,国家陆续出台了《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》《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(2022-2025年)》《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.0》等政策文件,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。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逻辑,根植于数字治理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深度融合,助力破解传统科层制下乡村治理碎片化、权责倒挂等困境,其根本目标在于以数据融通推动跨主体协同治理,下沉公共服务资源,为基层减负增效,拓宽村民自治参与渠道,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。

一、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探索

G省Z县H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,探索搭建“党建+大数据+乡村振兴”数字乡村平台,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,实现了从矛盾多发村到全省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先进典型、五星级村党组织的蝶变,成为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样本,其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。

一是构建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,破解治理碎片化难题。针对村干部报表负担重、部门数据壁垒突出的问题,平台打通住建、农业农村、人社、民政、医疗、电网等多个部门的业务系统接口,整合村级人口、土地、产业、民生等基础数据,形成村级治理“一张数据表”。各级职能部门可按权限从平台按需提取数据、导出报表,实现基础数据“一次录入、多方复用”,彻底改变了重复填报的困境。同时,平台整合“天翼云眼”“雪亮工程”“云喇叭”等系统,可通过终端大屏实现对全村河流、林区、产业基地、交通路口的全域巡查,做到“一屏知全村、一键管全域”。

二是打造全流程线上服务模块,畅通干群沟通与服务渠道。平台围绕村民办事需求与民意表达诉求,研发“村务公开”“村民直通车”“一键求助”“开具证明”“酒席报备”等核心模块,同时嵌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、远程医疗、惠民补贴查询等系统端口,构建“掌上办、指尖办”的线上服务体系。村民可通过手机端实时查看村级财务、项目建设、政策通知等村务信息,反映诉求建议、上报安全隐患,实现“村民申报、村级受理、部门联动、办结反馈、群众点评”的闭环办理。针对外出务工村民占比高的特点,平台打破时空限制,让在外村民也能实时参与村级事务讨论、投票表决,有效落实了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。

三是创新多元化数字治理场景,织密基层平安治理网络。针对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点多面广、安全监管半径大的问题,平台打造“文明随拍”“矛盾上报”“应急呼叫”等治理场景,构建“群众上报-平台派单-网格员处置-村委复核”的快速响应机制。村民可通过手机端随时拍照上传村内不文明行为、矛盾纠纷线索、安全隐患问题,村委与网格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,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同时,平台通过全域视频监控系统,对河道、水库、林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测,及时劝阻危险行为,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,大幅提升了乡村平安建设水平。

四是建立数字化激励约束机制,激活村民自治内生动力。平台与村级“积分超市”“红黑榜”制度深度联动,将村民参与环境整治、矛盾化解、隐患上报、公益服务等行为量化为积分,村民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情况,并在积分超市兑换生活用品。同时,平台开设“文明评选”“红黑榜”模块,对孝老爱亲、热心公益的先进典型进行线上公示表扬,对乱堆乱放、滥办酒席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,形成“正向激励、反向约束”的治理机制,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,推动村民从“旁观者”转变为乡村治理的“主人翁”。

二、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机制与实践成效

(一)运行机制

H村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,形成了一套适配基层实际、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机制,核心体现在四个维度。其一,党建引领的统筹联动机制。该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数字乡村建设,以村党支部为核心,统筹协调党委政府、电信企业、职能部门、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等多元主体,形成“党支部主导、多方协同、群众参与”的治理格局。村党支部牵头明确平台建设需求、设计功能模块、推动数据共享,将数字平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作用发挥深度融合,让基层党组织成为数字乡村治理的“主心骨”。其二,需求导向的场景适配机制。平台建设始终坚持以村民需求与基层治理痛点为出发点,而非盲目追求技术升级与功能堆砌。针对基层治理中“报表多、办事难、沟通不畅、监督缺位”等核心痛点,针对性设计对应功能模块,每一项功能都对应解决一个实际问题,实现了技术工具与治理需求的高度适配,避免了数字平台“重建设、轻应用”的形式主义问题。其三,线上线下的协同治理机制。数字平台并非替代线下基层工作,而是构建了“线上收集诉求、线下精准处置、线上反馈评价”的线上线下协同闭环。线上平台负责民意收集、信息流转、过程监督,线下网格员、村干部、职能部门负责现场处置、矛盾化解、服务落地,二者相辅相成、互为补充,实现了线上数据与线下实际的动态同步,保障了治理的精准性与实效性。其四,多元共治的激励约束机制。平台通过积分激励、村务监督、民主协商等功能,构建了覆盖村干部、党员、村民的多元激励约束体系。对村干部而言,平台实现了村务运行全流程公开,实现村干部规范用权、履职尽责;对党员而言,平台实现了党员履职积分化管理,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对村民而言,平台通过积分激励与民主参与渠道,激发了村民参与自治的内生动力,最终形成了“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”的乡村治理共同体。

(二)实践成效

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,H村的数字乡村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一是基层治理效能大幅提升,村干部从繁重的报表事务中解脱出来,村级矛盾纠纷从2020年的127件降至目前的个位数;二是公共服务质效显著增强,平台累计帮助群众线上办事150余件,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7件,实现了“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;三是干群关系持续优化,村务公开从“墙上贴”变为“线上看”,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与满意度大幅提升,村党支部连续两年获评市、县两级“五星级村党组织”;四是村级发展活力全面激发,通过数字治理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与治理环境,先后引进6家企业入驻,培育农家乐、民宿等经营主体20余家,2023年全村乡村旅游收入达500余万元,成功实现了从“难点村”到“和美乡村”的转变。

三、当前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现实困境

H村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从基层实践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,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仍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困境与堵点。

(一)数据融通的体制机制壁垒尚未完全破除

当前部门之间的“数据烟囱”依然存在,跨层级、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仍面临制度障碍,大量政务数据无法向村级治理主体开放,导致数字平台功能发挥受限。以H村为例,尽管平台搭建了线上办事模块,嵌入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端口,但村级线上办事面临电子签章法律效力不明确、政务服务端口开放不足等问题,许多事项仍无法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,数字赋能的效果打了折扣。

(二)数字基础设施与数字素养存在双重短板

随着数字乡村建设和发展,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,但农村地区仍存在网络、数字通信覆盖不足、稳定性差的问题。此外,当前农村留守群体以老年人、儿童为主,普遍存在数字素养不足的问题,部分老年村民甚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,无法独立使用平台功能,智能养老监测模块因设备供电与操作面临严峻的“数字鸿沟”困境。同时,基层治理骨干的数字能力存在结构性短缺,多数村干部、网格员仅能完成信息录入、消息发布等基础操作,数字治理成效高度依赖核心带头人的个人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,难以复制和推广。

(三)平台长效运营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

当前村级数字乡村平台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网络通信设备、物联网硬件等基础设施,资金多依赖于上级项目支持、企业捐赠或村干部的个人资源推动,普遍缺乏稳定的财政投入与运维资金保障,也缺乏专业的数字技术人才负责平台的升级与维护。一旦项目资金到期、主官调整,平台极易陷入“建而不用、用而不续”的困境,难以形成长效运营机制。

(四)技术赋能与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存在脱节

数字技术本质上是治理工具,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治理“权责倒挂”的体制性问题。尽管数字平台延伸了基层治理的感知边界与覆盖范围,实现了对河道安全、林区防火、人居环境、安全生产等场景的全域监测与风险预警,能够及时进行事务上报与部门联动,但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与专业处置能力,“属地管理责任无限化”的格局并未改变。此外,大量县级职能部门的事务仍通过数字化方式进一步下沉至基层,甚至出现“数字化加码”的问题,基层“看得见管不了”的困境仍未得到根本解决。

四、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

针对上述困境,应从技术赋能、制度创新、体系完善等多维度发力,推动数字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,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。

(一)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,破除数据融通壁垒

从省级及以上层面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,出台跨部门数据共享的法规制度,明确政务数据向基层开放的范围、权限与流程,建立“一数一源、全域共享”的数据管理体系,从根本上打破部门“数据烟囱”。同时,完善电子签章、电子证照的法律法规体系,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向村级数字平台全面开放,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,真正发挥数字技术的便民效能。

(二)补齐数字基础短板,弥合城乡数字鸿沟

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少数民族地区数字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,推动5G网络、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寨全覆盖,提升网络稳定性与服务质量。建立分层分类的数字素养培训体系,针对村干部、农村青年、老年群体等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,重点提升老年人、留守群体的基础数字技能。同时,坚持数字赋能与传统服务并行,为特殊群体保留线下办事渠道,避免数字化成为服务群众的新壁垒。

(三)健全长效运营机制,强化人才与资金保障

建立“政府引导、市场参与、村集体主导”的数字乡村平台长效运营模式,将村级数字平台运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,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。鼓励电信企业、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与乡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为平台运营提供技术支持。同时,加强本土数字人才培养,将数字技能培训纳入村干部、驻村工作队培训体系,鼓励返乡大学生、退役军人参与数字乡村建设,打造一支留得住、用得上的本土数字人才队伍。

(四)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,推动权责与数字赋能协同升级

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,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,完善县乡权责清单制度,厘清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、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,推动执法权限与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,从根本上破解“属地管理”与“权责倒挂”的体制性困境。同时,建立数字化基层事务准入机制,防止职能部门通过数字化方式随意向基层下沉事务,杜绝“数字形式主义”“数字化加码”等问题,让数字技术真正为基层减负赋能。

(五)坚持党建引领“四治融合”,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

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数字乡村建设的根本方向,把数字平台作为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、引领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,推动党建引领下自治、法治、德治、智治深度融合。通过数字平台完善村级民主协商、村务监督、民意表达机制,拓宽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,培育村民的治理主体意识,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共治乡村治理体系,真正实现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赋权、为村民幸福赋能。

文章来源:中国行政管理.2026,42(03):150-152